藝術的意義

「惟有經由藝術,也只有藉著藝術,我們才能夠實現我們的完美;經由藝術,也只有藉著藝術,在實際生存的髒污危難中,我們才能守護住自己。」

It is through Art and through Art only that we can realize our perfection; through Art and through Art only that we can shield ourselves from the sordid perils of actual existence. By Oscar Wilde




非常喜歡王爾徳說的這段話。無論是視覺、音樂或文字藝術家,其天賦本身即是種上天的福報。人心詭異,層次不同,以致世路崎嶇,充滿難以忍受的卑污。有強烈靈性天賦者,以心為形役,常感痛苦、憤怒與焦灼;然而,也就是經由那種對藝術的愛,使得原本難以忍受的實際生存有了某種意義。

這個意義,不在追求現世的名利,大眾的認可,而是學習如何在「骯髒下流的危難」裡,潔身自好,不負天賦,使自己達到臻於完美的可能。情境越是不堪,越能粹煉出人的神性。完美自身是藝術家和藝術愛好者所自許的,是個不可褻瀆的使命。藝術薰陶下的美是自然而然地佈乎四體,而非只在口耳間四吋而已。懂藝術,會「做」藝術品的人很多,尤其在這網路時代,可以滔滔不絕的專家滿街都是,但真正能體會藝術之美,並且往心裏扎根的,卻是少之又少。故爾,人世充滿醜惡。因為懂美之人,必不行不義之事,並恥於默許罪惡。

真正藝術家的創作,其實只為他自己而作,是強烈本能的抒發,是無法迎合「俗眾」品味的,他不耐唱和,註定得踽踽獨行。會討好大眾的「美」,自身即帶有墮落的因子。靠外界烘扥的名聲,只會拉低靈性的高度,減損創作的真誠。在現世看似「名利雙收」的藝術工作者,所獲得的掌聲,其實對「完美自身」的使命豪無助益,大多數時候,反而是種干擾。名利,可載舟,亦可覆舟,通常是毁滅一個人神性的開始。沒有人,沒有任何人可以藉此獲得救贖。適度的名利或可減少一些瑣碎的人事阻力,然而,何謂「適度」?有了,還會要更多,這是人性。追求名利的「藝術家」,尤其註定只會變成一個「怪物」。有藝術脾性者,天生較常人,更不易滿足,若有了過多物質資源,只會讓他的夢越作越野,心靈越來越飢渴。越是在現世成名的「藝術家」,越可能步向墮落與毁滅,常為了要攫取更大的注意與資源,淪落成以驚世為目的,以駭俗為手段的狂人。此刻的他,神性遂逐漸轉魔,除了投靠黑暗尋求力量外,別無出路。

藝術之心的表現,可以是雲淡風輕,也可以是烏雲密佈。藝術作品可以是清新可喜,也可以看似混沌可怖。表現手法不同,俱是個人神性的投射,都是在教導自己,梳理不可理諭的現象,直通「真實」的核心,體悟生命中最可貴的本質—-真誠的善。

作品頌揚人性之美善的作家,真實的人格常可以是醜陋不堪的。這類的「藝術家」以藝術服膺其個人的貪慾,「藝術」不過是個追求名利的工具。在俗世的名位上,佔有了一席之地,看似功成名就的人生,果然就是「完美自身」的表現嗎?活在眾口讚美,人競巴結的狀態下,是否就可証明了這個生命的高尚,証明了自己的生命已袪除了矇昧,活出了真實?要偽裝太容易了,問題是欺得了別人,騙不了自己。生命終點時,再高的名聲榮寵,也裝點不了猥瑣的真自我。浪費一個生存的機會,白活了,也白忙一場。

由是,藝術的目的就清楚呈現了:藝術只有一個意義,那就是以之成就自身的美,帶出最大的善;方法只有一個,除開「真誠」,別無捷徑。這個藝術天賦是個人專有的,依各人的天生條件,後天環境,而有高下之分。人生的意義就在依自己的能力,努力去開發那個珍貴的天賦。有些人的能量較高,可以振動出較強的共鳴,幫助他人提升自我的靈性,那是功徳。而同層次的共鳴,屬靈的正向互動,會是使彼此更晉一階的助力。由是,對於那些以真誠之作,無論是以原創方式或融合他人體會,以更精妙的形式再呈現的藝術工作者,我們必須心懷感激,因為他們提供了我們改善自我,提升靈性高度的能量。

當一個人的學養累積到某種厚度,靈性到達一定的高度,就自然地有了判別真實與虛假的能力。這樣的能力有時不免以犬儒的方式呈現,因為主導社會的大眾並不具有同等的判斷力,因此,真正的「有識者」除了嘲諷之外,常就只能忽視了。只有當那種認可附會低層次名聲的行為,形成了公害,直接危及了自己的生存品質時,憤怒才有了正當的理由。以理智的詰問,來敦促無知者的反省,這樣的憤怒是建設性的。

如果,你的心常感焦躁,對社會的人事運作常感不滿,那麼你是個「有感」之人,你的內心有種索求,你渴望得到滿足。抒解得當,那個不滿足感,會是開發自體潛能與神性的助力;若一逕任那不滿足的心,主控了你的腦,那麼原本可高尚的人格,就會淪為人性中最卑劣的,也就是變成了那種製造人世間骯髒的下流人了。這種人無能也不願努力改進自己,他見不得別人的好,他的妒引發的怒,是破壞性的。毁滅的不是那個遭攻擊的無辜者,而是自己原可美善的靈。

藉由藝術,也只有經由藝術本身,不管是創造者或是接收者,人才可免於卑下。藝術不論是經由文字、音樂或視覺形態,須是完全不帶功利目的的,因為一旦有了名利的目的,它就易淪為俗眾的囊中物,只被用來裝點誇示,把玩與褻瀆。再美的藝術一旦沾惹上了商業炒作,即使價值連城,在靈性的領域裡,卻只是一堆毫無價值的垃圾。

是的,吾人堅信,藝術的目的只有一個,唯一的一個—那就是藉以完成自我的救贖,以之庇護自己免於髒污現實的傷害。

About Me 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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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/畫家/雕塑家 ‖ 美國大學藝術史講師-教學評鑒特優 ‖ 美國《世界日報》專欄作家,「刁觀點」時論畫評 ‖ 舊金山藝術學院藝術碩士。